近年来,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,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。截至2022年底,全省纳入民生实事办理的1172个示范村完成治理,42个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整治,超额完成年度民生实事任务。全省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不到20%提升至53.4%,设施正常运行率为82.2%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国家考核要求发生了根本性变化,要求“行政村60%以上的自然村开展治理、自然村治理需覆盖60%以上的农户”,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一、存在的问题
一是建设任务艰巨。按照国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最新认定标准,单从考核任务来看,“十四五”期间,要完成自然村治理,任务十分艰巨。区域治理也不尽相同,广东常住人口在200人以下的自然村占总数64%,其中30人及以下的自然村占总数10%,这些人口较少、密度低且周边有丰富消纳土地的村庄或聚居片,产生的污水较少。
二是投资缺口巨大。由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公益性强、投资大、周期长、收益率低,收费制度不健全,市场主体投资意愿不强,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,资金由各级财政支出,主要是县(区)和乡镇承担,财政压力较大,存在较大缺口。
三是建设运营质量堪忧。一些市场主体为了配合地方政府完成考核任务,解决有没有的问题,匆忙进场,因为缺乏足够资金保障以及专业技术人员,建设运营水平参差不齐。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依然存在管网建设总量不足、错接漏接、破损等问题,无法做到全收集、全处理,部分镇村污水处理厂、处理设施长期低负荷运行。
二、破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题的建议
(一)创新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落地新路径。发挥国有经济杠杆撬动功能、减轻地方财政即期支出压力。国有企业牵头,利用平台优势、规模优势、资质资信优势,组织项目融资,协调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,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政策性优惠贷款和国家绿色基金支持,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,用好政策性和开发性中长期贷款,合理匹配商业银行中短期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工具,预计融资成本将降低15%至20%。还可以整合对下转移支付的各类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,专项用于农村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,放大省级财政投入的杠杆效应,减轻地方财政压力,强化国有经济在生态保护、环境治理等领域的有效供给。
(二)创新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管新路径。形成投建管一体化市场模式。国有企业牵头实施全域范围内农污治理项目,进行统一设计、统一建设、统一运营,推动农污治理数字化智能化;开展科技研发,降低处置费用、提高处置效率。一是精准设计。坚持“三进三出”原则,先进村调研踏勘、制定初步方案,再进村和村民沟通、细化施工图,最后进村和每户确认最终方案。通过分区、分片、分批逐年不间断累进实施的方式,增强设计的精准性。二是精心建设。通过统一的规划、建设、运管,实现区域治理主体统一化、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、运行监管系统化,确保工程高质高效;推进农污智能管理系统与工程建设智慧管理平台相融合,构建全流域管控体系。三是精细运营。引入GIS地理信息系统、物联网大数据技术,搭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管云、监控云、数据云、智慧云、服务云等“五朵云”,改变以往农村污水治理粗放、低效、无法事前风险预警的问题。同时,做到系统数据公开透明,有据可查,形成闭环。
(三)创新农村污水治理示范推广新路径。整县制快速推进社会化治理。以县为单位一体化推进、规模化建设,改变以往“零打碎敲”式的建设管理模式,特别是,可以牵头打造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,实现治理设施一体化推进、社会化管理、专业化运营,发挥典型引领、示范带动、整体推进作用。一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标准化、规范化进程。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技术研发平台和设施产业基地,为省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文件提供技术支撑。二是实现“建一批工程、出一批成果、培养一批人”目标,为全省农污治理培养人才队伍和提供人才支撑。三是通过引入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,有效提升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绩效,形成智能管理的推广经验,为全省农村污水治理复制推广打下规范科学的基础。
(四)因地制宜、有序推进。一方面,珠三角等治理基础较好的地区要率先完成提升改造及查漏补缺工作,有效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与出水水质达标率。另一方面,要完善和加强治理数据管理,及时准确完成基础信息汇集,强化数据信息分析和场景应用,建立上下联动、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。产生的污水较少,可以进行资源化处理,有条件的要优选经济适用、运维简单的治理工艺。对位于圩镇周边的村,要优先实行“以镇带村”,将村庄污水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处理。对位于山区、居住分散、污水排放问题不是很突出的地区,要有序推进污水有效管控。要建立地方政府与村民共谋、共建、共管、共享的机制,尊重农民意愿、取得村民支持。
(该提案材料系民建广东省委会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集体提案,由民建佛山市委会罗斌华执笔)